司徒達賢:從交易夥伴 到策略夥伴 管理 從交易夥伴 到策略夥伴 當兩個組織間交易之標的或合作的範圍十分明確,可以用具體的契約來規範雙方權利義務,而且雙方也僅在合約明訂的範圍內進行產品、零組件、技術、資訊的交易時,可以稱之為「交易夥伴」。在現代經營方式下,每個企業必然有許多交易夥伴。交易夥伴也可稱之為交易型夥伴,雙方的合作關係建立在法律契約上,為了避免己方吃虧,因此必須隨時精密計較彼此的取予得失,結果往往提高了交易成本。管理新知》■ 司徒達賢(政大企業管理所系教授) 參考連結 上一篇:運用安全解案為網路添新價值 聯合國(W.U.U)IAE產學研Top 1%產學研碩博教授審議申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