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們都知道任何組織的建立,乃為追求或實現某種任務或願景,在這共同目的下,組織提供人們一種分工合作的架構。在工業社會下,由於環境穩定,目標明確,基本上,各部門、甚至各個成員間之分工合作,幾乎都可以事前予以詳加規劃,並且將其形成文化,以供彼此遵循。
在這架構下各單位所重視者,在於本身負責範圍內的工作效率,至於各單位間之整合,只要按照組織層級結構和既定程序行事,並不構成重大問題。只要做到這一點,人們就會以「有規章,有制度」「一勞永逸,有條不紊」予以頌揚。
然而隨著外界環境的迅速改變,甚至到達無法預測之境界,一組織該做什麼?如何做?幾乎成為一組織每天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。使事情變得更複雜者,還在於今後所要考慮的因素已不復囿限於一國、一產業或某一特定技術範圍之內,而必須要從超越國界、文化,產業和技術的整合中尋求答案;尤其不能靠一己之力,須「超越組織」界線以求整合。在這種情況下的分工和合作,已無法依賴詳盡和成文的規章程序,而是有賴某種靈活整合的能力。
所謂「整合」者,也就是能夠配合任務和情勢,對於上述各方面資源條件間之「關係」進行管理。而這種關係,依學者研究,乃建立在三種基礎上:一是組織結構,也就是傳統上所依賴的最重要基礎;其次是成員間的認知結構,譬如人們對於公司是否懷有共同的願景和信念;第三則屬於情感結構,主要建立在人們對於組織及其他成員間的信任程度。
如前所述,如果只是依循第一層組織結構,表面上好像可以使一個組織顯得有條不紊,權責分明;但是事實上,這種整合是僵化的,甚至和時代脫節的。因此,近年來的管理和組織思潮──也表現在實務上──傾向於重視上述第二和第三層的基礎,此即透過認知共識,尤其情感上的信任以達到既能創新應變,也能靈活合作的境界。
真正說來,一個組織在瞬息萬變的環境下能否靈活反應,取得先機,信任無疑是最重要的條件。有了信任這一條件,組織成員才能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,做其所應當做的事,相互配合,相互支持,以達到真正的融合無間。問題在於,信任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建立,企業必須持之有恆,視組織之信任與信任度為一種核心資源予以長期培育,方克有成。(作者是元智大學遠東管理講座教授、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理事長) ■ 許士軍【2003/09/24 經濟日報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