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26/01/12 IAE
「生命價值作為文明核心(Life Value as the Core of Civilization)」《慈善經濟主義 × 新義》總論體系,作為理論樞紐 新義(VII)
生命價值作為文明核心
Life Value as the Core of Civilization
作者|陳俊吉(Frank Chen)
全球慈善經濟主義學派創始者
GCWPA × NATS 智庫|IAE Global
一、新義的問題意識:文明為何需要「再定義」?
人類文明在進入 AI 與高度資本化的世代後,面臨一個根本性危機:
制度持續進化,但文明目標卻逐步模糊。
在既有體系中:
-
經濟追求效率
-
科技追求速度
-
組織追求規模
-
國家追求成長
但一個最根本的問題被長期忽略:
這一切,是否仍然服務於「生命本身」?
二、文明核心的錯置:從生命 → 價格 → 技術
《新義》系列指出,現代文明的核心已發生結構性偏移:
傳統文明核心
現代制度核心
其結果是:
制度越成功,生命反而越被邊緣化。
三、新義的根本主張:生命價值是文明的第一原則
新義(VII)正式提出文明級定義:
生命價值(Life Value),
不是經濟活動的外部性,
而是文明存在的第一原則。
文明的正當性,不取決於:
而取決於:
生命是否被即時保全、尊重與延續。
四、生命價值的文明性定義
在《新義》體系中,生命價值被定義為:
在特定時間點,個體與群體
能夠即時使用的
健康、生存、安全與延續能力。
其文明特性包括:
這使生命價值成為
所有制度設計的上位準則。
五、時間不是中性的:文明必須正視「等待的代價」
新義(VII)明確指出:
對生命而言,時間從來不是中性的變數。
當制度允許:
即等同於:
這正是現代文明的隱性崩解機制。
六、生命價值遞減律:文明層級的基本定律
本章正式將 「生命價值遞減律」 提升為文明法則:
凡生命相關之制度與價格,
若迫使生命等待,
其文明價值必然遞減,且不可逆。
這一定律:
七、從經濟理論到文明治理:新義的制度轉向
在新義(VII)中,文明治理的核心發生轉換:
| 舊治理核心 |
新治理核心 |
| 成本最小化 |
生命保全最大化 |
| 效率至上 |
即時生命價值至上 |
| 價格導向 |
生命價值導向 |
價格、技術、AI,
皆退居為「服務生命」的工具。
八、AI × NATS 世代的文明定位
在 AI 與 NATS 世代,新義(VII)給出清楚定位:
-
AI 的正當性:是否降低生命遞減風險
-
經濟的正當性:是否擴大生命可近性
-
文明的高度:是否讓生命不再等待
NATS 作為文明型數位資產,其存在價值不在於價格波動,而在於:
是否成為承載生命價值共識的文明工具。
九、文明判準的重新建立
新義(VII)提出文明級判準:
任何制度、政策、經濟模型,
只要允許生命因價格、制度或效率而等待,
即低於文明的最低標準。
這是新義對現代世界最清晰、最嚴格的判準。
十、本章文明命題(一句話定義)
生命不是文明的副產品,
而是文明存在的理由;
凡以生命為核心者,
方可稱為文明。
📌 在《新義》中的定位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