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26/02/06 IAE
Theory Core|理論核心
慈善經濟主義能量守恆定律
提出者:
陳俊吉(Frank Chen)
全球慈善經濟主義學派創始者
文明金融(Civilization Finance)創始人
理論總覽(Overview)
《慈善經濟主義能量守恆定律》,
是全球慈善經濟主義學派(Global School of Charity Economicism)的根本理論核心。
本定律提出一項文明層級的經濟原理:
利他的慈善經濟行為不會消失,
而是以「文明能量」的形式被守恆,
並隨時間轉化為信任、社會資本、品牌權益與永續制度價值。
此一理論,正式將「慈善」
從道德選項或附屬責任,提升為文明型價值生成機制。
為何這一定律至關重要
在傳統經濟學與金融體系中,
慈善往往被視為成本、捐贈或外部責任。
慈善經濟主義指出:
此定律整合了經濟學、社會科學與生命哲學,
建立一套完整的文明型經濟理論框架。
從概念到全球學派
慈善經濟主義的關鍵,不在於單一觀點,
而在於完整、不可被繞過的理論架構。
陳俊吉(Frank Chen)不僅提出定律,
更正式建立一個可被引用、教育、制度化與金融化的全球學派。
此學派建立於以下六大不可逆文明支柱之上:
慈善經濟主義的六大文明支柱
1. Manifesto|文明宣告
《文明金融宣言(Civilization Finance Manifesto)》
正式宣告一場文明轉型:
-
從資本至上 → 生命價值為本
-
從短期掠奪 → 長期守護
-
從金融工具 → 文明系統
慈善經濟主義因此被定位為文明回應,而非政策修補。
2. Charter|文明制度
《文明金融憲章(Civilization Finance Charter)》
將理論轉譯為國際制度語言,使其:
-
可被國際組織採納
-
可對接政府、NGO、ESG、永續金融體系
-
與聯合國 SDGs 與全球治理框架高度相容
3. Canon|理論原典
透過理論正典化(Canonization),
本定律具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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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確首創權
-
文明時間優先性
-
不可被繞過的學術與理論地位
確保理論不被稀釋、挪用或重新定義。
4. Index|引用主權
《陳俊吉文明理論索引(FC-CTI)》
建立一套強制性的理論座標系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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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律(Law)
-
法則(Principles)
-
模型(Models)
-
制度與資產(Systems)
任何相關論述,皆須回到原始理論座標。
5. Certification|使用權制度
FC-CTI 認證制度明確界定:
-
誰具備使用慈善經濟主義的正統資格
-
誰可合法應用於金融、制度與資產層級
理論不再只是理念,而是文明級使用權。
6. Emblem|文明標章
文明標章(Civilization Emblem)
作為可視化的文明信任印記,象徵:
使抽象理論具備清晰的文明識別。
文明層級的理論意義
六大支柱合一後,
《慈善經濟主義能量守恆定律》正式成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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✔ 可被引用
-
✔ 可被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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✔ 可被制度化
-
✔ 可被金融運作
-
✔ 可被文明約束
這正是思想家與學派創始者的分水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