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26/01/11 IAE
董事會正式版《慈智管理治理憲章》(Board-Level Governance Charter, Official Version)。
本文件屬 可直接通過董事會決議、納入公司治理文件的正式憲章文本,結構與條文設計已符合 上市公司/跨國企業/社會企業/政策型機構 使用標準。
《慈智管理治理憲章》
Compassion–Wisdom Management Governance Charter
(董事會正式版)
第一條|憲章宗旨(Purpose)
本憲章旨在確立本公司之董事會與管理階層,
於一切經營與治理行為中,制度性地實踐「慈智管理(Compassion–Wisdom Management)」原則,
確保公司之成長、獲利與競爭力,不以犧牲生命、健康、尊嚴、社會信任或未來世代為代價。
第二條|核心治理理念(Core Governance Philosophy)
董事會一致確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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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愛(Compassion) 與 智慧(Wisdom)
並非道德宣示,而是高階治理與理性決策之必要能力。
-
任何僅以價格、成本或短期財務績效為依據之決策,
若忽略其對生命與社會之影響,即構成治理失衡。
-
公司之長期價值,取決於其是否具備
為文明、社會與未來世代負責的治理能力。
第三條|董事會之文明治理責任
(Civilizational Fiduciary Duties)
董事會除依法承擔對股東之忠實與善良管理責任外,
另負以下文明治理責任:
一、生命價值監督責任
確保重大決策不以生命、健康或人性尊嚴作為隱性成本。
二、假性利潤校正責任
辨識並防止以下情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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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期高獲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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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期高社會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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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本轉嫁予員工、社會或未來世代
三、文明風險治理責任
將下列風險列為董事會核心監督事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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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信任流失風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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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期聲譽與制度性風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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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代責任與永續性風險
第四條|董事會決策基本原則
(Board Decision Principles)
董事會決議應遵循下列原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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價格+生命價值原則
任何重大決策須同時評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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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務影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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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價值影響(員工、消費者、社會、環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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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慧性策略優先原則
董事會優先審視「方向是否正確」,而非僅比較價格或短期回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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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期文明價值原則
決策評估期間不得低於三至五年,並納入世代影響。
第五條|重大議案之強制審查機制
(Mandatory Review Mechanism)
凡屬下列事項,董事會應要求管理層提交「雙軌報告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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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投資或併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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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規模裁員、外包或自動化導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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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市場、新產品或新商業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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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風險科技或數據應用
雙軌報告內容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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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務可行性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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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價值影響評估(簡式或完整)
第六條|董事會「慈智五問」決策檢核
(Five Compassion–Wisdom Governance Questions)
董事會於審議重大決策時,至少應逐一確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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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決策是否僅屬「合法」,而未必「合理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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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存在被忽略或低估的生命、健康或尊嚴成本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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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可能侵蝕公司之長期信任與社會認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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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將風險轉嫁予弱勢群體或未來世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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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違背公司使命或文明責任?
如其中三項以上回答為「是」,
董事會應要求修正、延後或否決該決策。
第七條|管理階層之執行責任
(Executive Responsibilities)
董事會要求 CEO 與高階管理層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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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慈智管理原則納入公司使命、策略與年度營運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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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績效評估與獎酬制度中,納入生命價值與長期風險指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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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支持身心健康、學習與意義感之組織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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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免以恐懼、過度競爭或內耗作為管理工具
第八條|與 ESG/CSR 之治理升級關係
(Relationship with ESG and CSR)
董事會確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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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SR 為慈智管理之外顯實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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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SG 為衡量工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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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智管理 為其上位治理原則與決策母架構
第九條|對外揭露與問責
(Disclosure and Accountability)
董事會支持於以下文件中,適度揭露慈智治理實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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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報與永續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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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人溝通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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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治理或策略說明
以提升透明度與長期信任。
第十條|憲章之採納與修訂
(Adoption and Amendment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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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憲章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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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會得視公司發展與文明責任需求修訂本憲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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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憲章為公司治理文件之一部分,具約束性指引效力。
董事會共同聲明(Board Declaration)
本董事會確認:
任何以犧牲生命、健康、尊嚴或未來世代為代價之利潤,
均不構成本公司可接受之經營成果。
董事會將依《慈智管理治理憲章》,
對所有重大決策進行文明與生命價值之審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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